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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 “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也是我区节能工作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低碳清洁新区建设,确保完成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加快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持续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区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3%,完成市下达的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行动 1.培育壮大重点产业。围绕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四个一”产业,着眼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两大主导产业推动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力争全年“四个一”新兴产业工业应税销售占比达58%,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增幅超过本地区规上工业企业增幅3个百分点,完成工业应税销售1080亿元,培育20亿元企业3家,10亿元企业2家,亿元企业19家。(责任单位:科信局、经发局、各园区板块) 2.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坚持以结构调整促进节能降耗,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予以淘汰,为产业升级腾出空间。开展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综合评价,全年盘活僵尸企业4家,按计划完成低效企业处置任务;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全年淘汰落后产能50台(套)。(责任单位:科信局、生态应急局、各园区板块) 3.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坚持煤炭总量控制不放松,完成市下达的减煤任务。推进 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 30 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燃煤中小热电关停整合,推进东部能源中心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非化石能源利用比例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经发局、生应局) (二)工业能效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监管。推进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大港街道、新材料园等重点板块的工业能效水平提升。围绕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开展月度监测,督促履行节能主体责任,落实节能措施。严格开展2020年度“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积极配合落实市级节能监察、节能信用惩戒等刚性管控措施,对未履行节能主体责任的重点用能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列入环保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限停产清单,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暂缓审批。推动重点用能单位严格执行能源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鼓励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督促用能企业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完善能源计量体系。(责任单位:科信局、经发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各园区板块) 2.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围绕装备工艺提升、产品档次提高、安全环保升级等方向,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提高工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支持企业实施余热余压回收、资源高效利用等绿色制造项目。鼓励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优化运用,推动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全年实施绿色制造重点项目20个以上,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实施节能改造。(责任单位:科信局、各园区板块) 3.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以推动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标,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强化梯次培育和典型引领,激发企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形成强大的示范效应,加快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全年培育市级以上绿色工厂9家。(责任单位:科信局、各园区板块) 4.推进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华东物资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业务监管。(责任单位:科信局、生应局) 5.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能耗限额和能源效率强制性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积极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引导企业以行业能效“领跑者”为标杆,持续提升能效水平。(责任单位:科信局、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6.开展工业企业节水工作。支持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快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落后装备,提升工业用水效率。以造纸、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创建节水型载体20个以上,积极遴选推荐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科信局、各园区板块) (三)全社会绿色低碳行动 1.推进建筑节能。推进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推动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由65%向75%提升,加大太阳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全年新增绿色建筑力争5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 2.推进交通节能。推行“绿色车轮计划”,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等领域的应用。积极培育多式联运企业及网络货运企业。加大船舶更新改造力度,加大清洁能源在内河运输船舶中的应用。(责任单位:交通分局、公用公司) 3.推进商贸节能。加强绿色商场行业标准宣贯,积极参与国家、省级绿色商场创建。配合市商务局做好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责任单位:经发局) 4.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推动落实办公设备、空调、照明、电梯等节能举措。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向医院、学校及其它公共机构延伸。根据省节约型机关创建指标及市创建工作部署,全年争创3家节约型机关、1家省级节能示范单位、1家省级节水型示范单位。加强对路灯电压及照明的动态智能化管理,提高路灯管理精密度和电能利用效率,对大港片区路灯实行节能化改造,改造后节电率达50%以上。(责任单位:机关事务所、行政执法局) 5.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监管,开展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提高锅炉运行能效水平。持续推进燃煤锅炉、电机、风机、水泵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开展对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虚标能效(水效)标识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科信局) 三、保障措施 1. 强化考评预警。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将节能目标分解落实,纳入年度考核。坚持节能预警,加强分析研判,定期发布节能预警通报。坚持节能工作推进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点用能单位约谈机制,确保“双控”指标在可控范围运行。(责任单位:节能办、经发局) 2. 严格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项目节能验收监督。深入推进节能量交易,严格落实新增产能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规定,严控高耗能、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招商中心、经发局、科信局) 3. 执行刚性管控。认真落实市节能失信管理办法,对列入失信行为的重点用能单位,其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等列入节能失信记录。强化节能监察,积极配合上级节能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督促用能企业完善手续、合规经营。(责任单位:科信局、经发局) 4. 落实激励政策。发挥好省、市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节能降耗资金的统筹力度,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实施节能与绿色化改造项目,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落实支持节能降耗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科信局、财政局、税务局) 5. 加强宣传引导。依托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宣贯,大力推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市民提高节能意识。通过组织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会、节能管理培训等活动,助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责任单位:科信局、经发局、生应局、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所、交通分局)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高合理用能、科学用能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32号)《长沙市节约能源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实施责任管理的通知》(长政发〔2018〕1号)《长沙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2018年度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长节能办〔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节能降耗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建设“财富雨花、品质雨花、幸福雨花”为目标,把节能降耗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各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工作措施,创新节能降耗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2018年度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1%以上,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雨花经开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区城乡建设局、区农林水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后勤服务中心)和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围绕年度重点节能降耗任务,切实抓好本领域、本地区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年度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节能降耗 一是实施能源全面节约工程。坚持贯彻“节约优先”方针,研究制定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确保目标责任逐级落实;制定涵盖建筑、农村农业、商务商贸、工业、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的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积极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按照全市相关制度方案,指导监督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试点,促进全行业能效水平提升;深入推进对标审核、全程监管、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能源消耗总量控制;按照长沙市《节能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引导全社会使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配合市能源局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示范创建活动;常抓节能宣传重点,组织重点活动,办好重点专栏,提高全民节能意识。二是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节能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工作,探索“互联网+”智慧能源试点示范,抓好农网改造升级,推动农网改造项目建设早竣工、早见效。(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能源局),配合单位:雨花经开区、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后勤服务中心等) (二)夯实建筑节能 一是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严格贯彻执行《长沙市绿色建筑项目管理规定》,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40%。二是推动建筑节能水平提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65%标准,确保建筑设计、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三是强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积极申报住建部组织开展的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按照《长沙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长沙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指导全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四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及其产业。加快全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严格执行《长沙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范化、规模化。(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三)促进农业农村节能 一是积极创新节能举措。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二是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打造新能源综合开发、农村沼气综合利用等多类型的示范项目,大力推广节能和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引导企业加强沼气、生物质气化发电等能源项目的开发利用。三是不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物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健全生态能源网络化服务运行机制,引导扶植全区农村能源环保服务单位建设及运行。抓好沼气池的后续服务,提高沼气池保有使用量和沼气池利用率。(责任单位:区农林水局) (四)推动商贸流通节能 一是拓展商贸节能领域。推动零售、批发、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二是积极推动“两型商务”试点工作。根据两型仓储企业标准,在仓储企业中组织开展两型认证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大型商场、超市“绿色商场”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旅游局) (五)加强工业节能 一是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实施《长沙市工业清洁生产规划(2014-2020)》,组织开展2018年度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服务能力建设。二是组织实施绿色制造。开展绿色制造系统建设,组织做好省两型工业企业认证、省绿色制造体系(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工作,组织工业企业做好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三是开展工业节能降耗。督促指导园区、各街(镇)组织企业实施电机能效提升、工业锅(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主要用能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2018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7年降低4.5%左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六)推动交通运输节能 一是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继续推广使用纯电动公交车,城区纯电动公交车投放和使用比例争取达到35%;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以建设“公交都市”为契机,力争机动化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53%,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广甩挂运输,提高多式联运比重;探索研究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实现绿色驾培,继续推广驾驶模拟器,科学降低燃油消耗;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七) 深化公共机构节能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树立示范典型。强化公共机构目标责任管理,区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争创节能示范,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申创工作,鼓励雨花经开区、区直部门、各街镇创建节约型办公区。二是突出节能改造,促进能效提升。根据《长沙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动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把雨花打造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示范区。2018年,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3%以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责任单位: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区发改局(区能源局)负责牵头拟定全区年度节能计划,指导雨花经开区、各部门、各街道制定本辖区年度节能计划,并分半年、年度对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落实年度节能计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各街(镇)和重点用能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把节能降耗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各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区发改局(区能源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区节能工作,会同区统计局建立健全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和通报;区城乡建设局、区农林水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后勤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建筑、农业和农村、商业和商务、工业、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行业领域节能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协调推进全区各行业领域节能工作。 (三)夯实基础统计,加强预警监测。区发改局(区能源局)会同区统计局强化全区能源数据基础统计工作,健全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生产、消费数据的定期汇总、分析、通报机制,指导各行业领域能源数据统计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能源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分季度对雨花经开区、各街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及时督促调整工作进度与重点。 (四)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培训教育。雨花经开区、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各街镇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载体加强节能宣传,组织开展节能专题教育与培训工作,制定年度节能宣传方案与培训计划;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周及节能降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总结宣传节能降耗先进工作经验,曝光反面典型,扩大节能宣传群众参与的广泛性与深入性;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降耗经验交流、技术观摩和管理培训,提高节能管理的专业性、科学性,普及节能管理知识,增强全民节约能源意识。 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局) 2018年6月29日 相关文档: 长沙市雨花区2021年度节能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高合理用能、科学用能水平,确保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长沙市节约能源办法》及《长沙市2021年度节能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节能降耗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把节能降耗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各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工作措施,创新节能降耗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能耗“双控”完成市定目标,各行业节能主管部门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节能降耗 一是实施能源全面节约工程。坚持贯彻“节约优先”方针,做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确保目标责任逐级落实;制定涵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商贸、公共机构等领域的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实施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录管理,积极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推动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组织对节能报告批复情况实施节能监察,大力查处典型案例,推进企业合理用能、节约用能;抓实节能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浓厚全民节能氛围。二是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稳步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工作。三是建立项目能耗源头管理。进一步突出项目落地能效把控,加快出台实施项目节能审查验收与后监管制度,新建、改建及扩建投资类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都应把能源消耗情况放在重要位置,遏制高耗能、低产出项目发展,从源头控制能耗增量。(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雨花经开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城管局、各街道(镇)) (二)加强工业节能 一是组织实施绿色制造。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工业自愿性清洁生产。按照省工信厅《湖南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规程》要求,指导雨花经开区、各街道(镇)及全区相关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评审、评估验收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耗。指导雨花经开区、各街道(镇)组织企业开展工业节能、综合利用等工作;按照工信部、省工信厅、市工信局要求,做好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雨花经开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镇)) (三)夯实建筑节能 一是深入提升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加大从建设、设计、审图到施工、监理以及建材企业、检测机构、咨询单位等环节的绿建节能产业全结构、全环节监管力度。通过定期巡查、定期通报、重点监控、限期整改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设计、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二是全力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贯彻落实《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全区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新版国标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三是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一步推广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降低建筑能耗,2021年配合市住建委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四是继续实施能耗监测工作。督促指导全区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同步安装能耗监测系统并实现能耗数据稳定上传,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能耗监测数据质量。(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 一是2021年5月份前,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完成1200台吉利纯电动在巡游市场上的推广任务,其余新能源车按政府要求落实。二是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在主城区提升纯电动公交车使用比例。通过新增公交车均为纯电动公交车、报废更新公交车均为纯电动公交车、淘汰部分非纯电动公交车等措施实现。三是协助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部门推广标准化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配送领域的应用,力争城市配送企业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数量不少于2021年初其城市新能源配送车辆保有量的10%。(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五)促进农业农村节能 一是资源跨产业循环利用。主动将农业节能减排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结合起来,走出一条科技先导、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农业循环经济之路。实现2021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符合省市相关要求。二是农业清洁生产减污降耗。以废弃物循环利用为目标,以沼气为纽带,形成畜禽粪污进沼气池、沼气发电作为生产生活用电或用户生活用气、沼液沼渣肥田利用模式,达到物质能量的合理流动和深加工利用。三是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通过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技术、生态排水设施建造技术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并通过渠系建筑物配套完善和泵站更新改造等,使灌溉水利用系数得到明显提高。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完成2021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19.41 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7 万亩的任务。(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 跳马镇) (六)推动商贸领域节能 一是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长沙商贸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创建国际消费城市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9]60-号)等文件相关精神,继续推动全区绿色消费进一步发展壮大。二是贯彻落实《长沙市可回收物收运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长商务发〔2020〕1号),《长沙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方案》(长商务发〔2020〕 49号)等文件要求,探索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发展,区商务局牵头,区城管局配合,各街道(镇)具体落实,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三是积极创建一批绿色商场,争取到2021年底在全区创建1-2 家“绿色商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镇)) (七)深入公共机构节能 一是着力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加强本地区本系统能源资源消费数据情况分析,强化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充分发挥好能耗统计分析对节能工作指导作用。切实提升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组织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和统计工作专项抽查,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发挥节约型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各街道(镇)、区直有关单位要抓好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宣传教育等四方面重点工作,确保完成2021年创建目标。三是突出节能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强节能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投入,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鼓励全区各公共机构积极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模式应用,扩大引入市场资本实施节能改造规模。(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雨花经开区、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各街道(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跟踪指导。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拟定全区年度节能工作计划,指导雨花经开区、各街道(镇)制定本辖区年度节能工作计划,适时开展各街道(镇)和重点用能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把节能降耗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结合各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区节能降耗工作,会同区统计局建立健全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和通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机关事务中心等单位,分别负责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和商务、农业和农村、公共机构等行业领域节能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推进全区各行业领域节能工作。 (三)夯实基础统计,加强预警监测。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统计局强化全区能源数据基础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煤、电、油(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生产、消费数据的定期汇总、分析、通报机制,指导各行业领域能源数据统计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能源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培训教育。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雨花经开区、各街道(镇)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载体加强节能宣传,组织开展节能专题教育与培训工作, 制定年度节能宣传方案与培训计划;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周及节能降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总结宣传节能降耗先进工作经验,曝光反面典型,扩大节能宣传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深入性;结合行业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降耗经验交流、技术观摩和管理培训,提高节能管理的专业性、科学性,普及节能管理知识,增强全民能源节约意识。长沙市雨花区2018年节能工作计划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长沙市雨花区2018年节能工作计划、长沙市雨花区2018年节能工作计划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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