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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转扩!贵阳2023幼升小/小升初网上报名登记时间及流程来了!

2、速收!2022年贵州遵义正安县幼升小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

3、家长速阅!2023年贵州安顺市幼升小政策和入学工作要求公布

  原标题:转扩!贵阳2023幼升小/小升初网上报名登记时间及流程来了!   点击 蓝字,右上角“···”设为星标🌟   贵阳各区县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政策和学区划片已公布   汇总!2023年贵阳各区县市幼升小/小升初学区划片范围出炉!   另外提醒一下各位家长朋友   6月18-19日   学生和家长可登录   “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进行入学登记模拟演练   贵阳2023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登记模拟演练指南   今天小编来给大家梳理一下   贵阳今年幼升小/小升初   招生入学时间和流程   一起来看看吧   👇   贵阳2023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时间安排   6月16日:发布市、县级招生政策信息   6月18日 一 19日:入学登记模拟演练   6月21日一7月1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网上登记   7月2日一7月18日:完成网上初核   7月10日:公布民办学校报名情况   7月25日:完成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7月26日-7月27日:电脑随机派位民办学校学位确认   7月29日-7月31日:公办学校现场确认、非电脑随机派位民办学校学位确认   7月25日一8月31日:非电脑随机派位民办学校补录取   备注:随迁人员子女申请公办学位现场审核时间由各区(市、县) 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及时向社会公布。   贵阳2023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流程   #01   「 网上报名登记 」   1.登记对象   ① 申请公办学位登记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年满6周岁,即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贵阳市户籍儿童,以及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且符合登记区(市、县)招生政策的同年龄段儿童;初中一年级入学应为具有贵阳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且符合登记区(市、县)招生政策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非户籍生在平台登记后,是否能分配公办学位,还须通过各区(市、县)教育局安排的现场审核。   ② 申请民办学位登记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年满6周岁,即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具有贵阳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的儿童,可在其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市、县)选报1所民办小学;初中一年级入学应为具有贵阳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在其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市、县)选报1所民办初中。   2.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为:6月21日—7月1日   报名期间每天开网时间为:上午8:00—晚上24:00   3.登记渠道   (1)网页PC端登录   ①直接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站https://yjrx.gyzkzx.cn。   ②登录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yang.gov.cn,点   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③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yzkzx.cn,   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为了更好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时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QQ浏览器(极速模式)。   (2)壹刻宝小程序登录   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壹刻宝”,进入“壹刻宝”小程序,在小程序页面找到“义教入学”登记入口。   4.登记内容   ①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   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等信息。   ②非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   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等信息。   ③民办学校报名登记   贵阳市各区(市、县)户籍生或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可选报本区(市、县)内1所民办小学或初中。   #02   「 网上初审 」   报名期间,家长请按照平台要求登记信息,平台将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审核学生的户籍或居住证等信息。学生信息要如实填写,如填报虚假信息将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03   「 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 」   #04   「 民办学校招生 」   实施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各区(市、县)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工作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市、县)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市、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适当跨区(市、县)招生。   民办学校报名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每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户籍或居住证所属区(市、县)的1所民办学校。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每学期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   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录取学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在报名学生中产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学生,原则上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7月25日,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中签学生须在7月26日-7月27日向中签民办学校银行账户一次性缴纳一个学期的费用(含学校招生简章上所列应收学费、住宿费,不含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银行缴费回单将作为学位确认的唯一依据,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放弃中签资格。学位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小学、初中录取。   #05   「 非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 」   非户籍生申请公办学位现场审核工作,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各区(市、县)教育局将会通过短信及平台信息通知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学生及家长携带各区(市、县)教育局招生政策上要求的资料到现场进行审核。   #06   「 其他事项 」   1.登记报名期间,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持有人子女、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政策照顾生,都需到区(市、县)教育局进行现场信息采集,相关规定见6月16日在平台上发布的各区(市、县)招生政策,政策生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按相关政策进行安排。有意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按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执行。   2.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多余学位要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初中部招生名额小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各民办学校于6月12日前将学生直升情况上报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于6月14日前对其资格和数量进行审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要按规定将直升学生信息经区(市、县)教育局审核后提交平台汇总标识,一旦标识系统将锁定其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学校要和直升生家长签订入学承诺书,各区(市、县)教育局要以签订的入学承诺书作为审核通过的必要条件。   3.对于承担小区配套入学服务的民办学校,6月12日前要将本校配建生名单上报各区(市、县)教育局审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配套服务招生计划和面向社会招生计划,配套服务招生计划在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如有剩余由各区(市、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4.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户籍生都要在统一报名阶段进行平台登记。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补登记的,须经过区(市、县)教育局同意进行补登记。   由于文章篇幅有限   贵阳2023年各区县市的   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   都给大家整理放在了后台关键词回复   关注 【贵阳本地宝】   在聊天对话框回复 【幼升小】【小升初】   即可获取   贵阳2023年幼升小/小升初   入学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各区县招生入学政策、学区划片范围等   -END-   右下角,您 点赞和在看   小编工资涨2毛   小编有话说   贵阳HPV疫苗接种问答来了,10个常见问题一次讲清→   全国游客景区门票、高速通行费5折!学生免费……贵州暑期旅游优惠抢先看→   @贵阳家长,2023年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登记时间定了!就在……   ➤推荐服务:   向下滑动查看更多↓↓   回复【九价】查看贵阳九价HPV疫苗预约指南   回复【茅台】查看贵州茅台酒的抢购攻略   回复【旅游】查看旅游优惠政策   回复【普通话】查看贵州普通话报名信息   回复【居住证】查看贵阳居住证办理指南   回复【身份证】查看贵阳身份证申领、补办指南   回复【消费券】查看贵阳各类消费券领取攻略   回复【出入境】查看贵阳出入境相关证件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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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阳光招生。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遵府教督〔2022〕2号)要求,规范招生行为。民办学校要严格控制招生计划规范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超计划招生。在统一分班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摸底测试,要按照学生报名序号采用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监督。   (三)城乡均衡发展。各校要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推进优质均衡创建,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提高城郊及农村学校学位利用率,化解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严格落实配额生政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60%的比例向各初中学校分配录取名额,对学生因个人原因自主择校或其他人籍不一致情况的七年级新生,三年后不得享受配额生政策(民办学校按计划招生的除外)。   3.招生办法   (一)实行计划招生。根据学校规模及学位下达招生计划,各乡镇学校招生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招生领导小组下达并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县城中小学2022年招生计划如下:   1.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2.县城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二)控制班额招生。各校要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班额设置要求,原则上小学≤45人、初中≤50人。确因不能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就学,不应推行“小班化”教学,将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三)各学段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无条件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禁止招收择校生、借读生。   1.小学招生。   (1)确定入学年龄。从2022年秋季开始,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全面放宽至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   (2)实行划片招生。学校招生区域主要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招生计划、所在社区(村居)、交通状况、传统学区划分等因素和街道、路段、河流、村(居)组分布等情况,坚持就近原则进行划分(部分地方人口分布不均,街道、村居辖区地形不规则,就近入学不等同于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各乡镇小学招生区域的划分由各乡镇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县城2022年小学招生区域划分仍按照《凤仪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区域划分的通知》(凤办发〔2019〕73号)执行。   2.初中招生。   (1)农村初中学校。由各乡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中心小学将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名册移交到所对应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内,向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送达由当地政府盖章的《入学通知书》,由监护人带适龄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整班移交”学生学籍转接。对不按时到校报到,不办理相关手续,私自到其他学校择校就读的学生,“整班移交”接收学校一律不予办理该学生学籍转接手续。   (2)县城所在地初中学校(正安三中、正安七中、正安八中、思源学校)。按照“相对就近、随机派位、合理调配”方式入学,根据学生户籍、购房实际居住地、小学学籍等将凤仪街道小学毕业生全部分配到正安三中、正安七中、正安八中、思源学校。   (3)鉴于县城初中招生压力,允许县城初中学生向农村学校流动。正安三中、正安七中、正安八中、思源学校相互之间经校长同意后可一对一调换学生,调换申请书由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4.招生安排   (一)乡镇中小学   1.小学一年级。凡本乡镇户籍、达到入学年龄、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辖区域学校登记报名。   2.初中一年级。乡镇(含瑞濠)小学毕业生严格执行“整班移交”制度,直接升入本辖区初中就读。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或学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本辖区初中学校登记报名入学。   (二)县城中小学   1.小学一年级招生   (1)凤仪城区常住户籍。具有凤仪街道户籍6个月以上(2022年2月28日前迁入),达到入学年龄、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凤仪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区域划分的通知》(凤办发〔2019〕73号)规定服务区学校登记审核报名,招生对象必须是该户家庭成员。   (2)凤仪城区购房未迁户籍。达到入学年龄、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在城区购房且共同居住。由家长携带房产证和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服务区学校登记审核报名。由于多种原因房产证未办理的,能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房管部门、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和近6个月缴纳水、电、气、物管等费用的票据按具备房产证对待。私人交易购房、房产证未过户的,提供交易合同、原户主房产证和房产交易税完税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服务区学校登记审核报名。   (3)优抚对象子女。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民警子女、持“优才卡”“人才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享受入学优待政策对象的子女,持入学优待政策文件原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印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服务区学校登记审核报名。   2.初中一年级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切实防止学生辍学的通知》要求,城区小学毕业生由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学生户籍、学籍、购房实际居住地等相关因素,按照“相对就近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调配安置到正安三中、正安七中、正安八中、思源学校就读。学生凭户口簿和学校签章的《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   (三)特殊群体入学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以“全覆盖、零拒绝”为目标,解决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问题。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在残疾儿童少年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基础上,精准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保障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通过到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方式,依法保障不同情况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杜绝适龄儿童少年因残辍学失学。对经鉴定确实需要延缓入学的残疾儿童,要按规定建立档案,定期跟踪。   2.易地扶贫搬迁子女。搬迁到一城三区安置点(凤仪街道)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搬迁有效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登记审核报名(小学到正安五小、凤仪中心小学就读,初中到思源学校就读)。   3.返乡农民工子女。户籍属乡镇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就读,户籍属凤仪街道的小学生到凤仪中心小学报名就读,初中生到思源学校报名就读。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及务工单位证明、工资发放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登记审核报名就读(1-6年级到凤仪中心小学、7-9年级到思源学校)。   (4)外来经商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凤仪街道经商且6个月以上(营业执照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以前),提供户口簿、商铺购买(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凤仪中心小学报名就读。   5.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招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按时入学。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各学校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二)强化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人籍一致”要求完善在校就读学生学籍,坚决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或同意学生外出借读的行为。对于违规招生不足龄学生的,第二年注册不予更改学籍信息,其后果由学校自行负责。正常转读的学生,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接。   (三)抓实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建立失学辍学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对未按时到校报到就读的学生,学校要将名单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居)进行跟踪督促。如家长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应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提交暂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代替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经当地人民政府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与新闻媒体部门的合作,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充分、深入、细致解读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户晓。要加强正面引导,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帮助家长和学生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共同维护中小学招生秩序,推动全县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五)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严禁”等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范办学行为,严禁乱收费,严禁“买卖学位”,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及时予以纠正。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于因违规招生的,按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凤仪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区域划分的通知   各居(村)∶   为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按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城区学校布局的现状,现将调整划分后的城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区域通知如下∶   一、正安一小   凤山社区三小区∶粮食车队以下散居户——兴民楼——林业局院落——周家巷老政府家属院;四小区∶兴宏楼——公安局院落——凤凰城;五小区∶武装部——城南新天十二组团——城南新天十三组团——老医院家属院楼;六小区∶杨柳巷一线散居户——周家巷散居户——政府菱形楼;七小区∶十二生肖凤鸣楼——凤栖苑B栋——凤栖苑C栋——三家村院落——凤鸣楼后一线散居户;   文昌社区一小区∶城南新天1、2、3、4、5组团,鸿运楼,邮政楼,工商楼,新富楼,新发楼,新安楼,新强楼;二小区∶城南新天6、7、10组团,凤山楼,工商楼(建材市场),物资楼;三小区∶凤舞苑,凤飞苑,凤翔楼,电力公司家属楼,田湾路右侧民房;四小区∶阳关城A、B栋,卫生院家属楼,县医院家属楼,药监楼,田湾路左侧民房,正安明珠A、B栋∶五小区∶新兴楼,福泰苑,拆迁在建(行政家属楼、苹果苑);六小区∶世纪大厦,在建工地(火炮部),七鑫一组团1号楼——5号楼;   桃园社区锦绣苑,文昌苑,御熙苑,朝华苑、世纪福园一期,武装部家属楼,狮子山山脚民宅,党校——东门丫口(原植物油厂路口);   北苑社区七小区;六小区体育广场B栋一至四单元——家和楼——建行家属楼——兴强院——老国税楼——鸿宇苑——宜居楼;   二、正安二小   桃园社区兴隆苑、雍和苑、千祥苑、正安印象,尹珍公寓,德胜苑,如意苑,瑞丰苑,城关家属楼,东升一品,七小区、八小区民宅;   山奇社区五小区;   北苑社区一、二、三、四、五、八、九、十小区;六小区划入一小后的其余楼、院;   汪家田社区黄秧坪组,凉水井组,凉台组,汪家田组,河坝组,河潮渡组,打磨湾组,沙滩组;   三、正安三小   凤山社区一小区∶蔡丰丫——三层马路一线——机关幼儿园;二小区∶机关幼儿园以下王家湾——粮食车队——城关粮库;   山奇社区一、二、三、四小区;   大堡村葛藤坝组,李家坝组,后山组,转马坎组,白岩组,红关菁组;   楼台社区楼台组,八岔组,大山组;   四、正安五小   桃园社区华锐城,名仕公馆,浩正春天里,世纪福园二期;山峰社区山峰组(包括正安天下、莱茵半岛、新天地、迎宾小区);   五、凤仪中心小学   文昌社区七小区∶东门垭口(原植物油厂路口)——文昌社区办公室,七鑫一组团7、8、9、10、11、12、14、15栋,七鑫二组团1、2、3、4、5、6栋,三组团C1-C3、C9、C10栋,生活广场,小寨坝,凤凰楼,小寨公寓一、二、三、四组团,植物油厂家属楼,农机局楼;   山峰社区马桑组,联盟组,沙坝组,桃坪组,四桠组;   桃园社区五小区东门丫口(原植物油厂路口)——格林方向民宅;   梨坝村梨坝组,大田坝组,土城组,米筛井组,郑家屋组,大龙洞组,堡上组;   六、田生完小   田生社区洋渡组,田生口组,中寨组,源丰组,双河组,余家嘴组;   楼台社区新龙组;   七、楼台完小   楼台社区新庄组,银凤组,永红组,水碾坝组;   注∶凡是梨坝、大堡、汪家田、山峰、田生、楼台常驻户口村居的适龄儿童在县城购房或因拆迁租房按居住地划分区域学校就读。  【导语】家长速阅!2023年贵州安顺市幼升小政策和入学工作要求已经正式公布。®无忧考网希望家长们能够认真阅读政策要求,积极配合入学工作,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教科局、社管局)、市实验学校:   《安顺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顺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为安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一)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测试、推优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要高度关注、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要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更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所谓的“偏材、怪才”学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二)科学确定招生片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分析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学校分布、户籍及外来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数情况等多种因素,科学划定学区范围,学校的招生服务片区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划分调整的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小学、初中实行“单校划片”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实行对口直升招生。其中小学招生由各学校根据招生服务片区,自行认定招生对象,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并按要求接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由各学校按照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配的小学毕业生名单,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并按要求接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返乡人员子女,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西秀区、开发区两城区学校的招生服务片区由两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其中西秀区招生片区含安顺市实验学校,保持以前区域不变),两城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城区人口变化情况及教育资源增加情况合理划分服务片区,具体招生片区划分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县(区)和市实验学校要将招生工作政策、片区划分、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所需手续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由市统筹,各县(区)制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确保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控制在4.32%以内,各县(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占比在去年基础上只减不增。各县(区)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内民办学校的管理力度,对于违规办学、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责令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加强两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西秀区、开发区、市实验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本服务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实施细则,明确服务范围内各种户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程序、招生批次和时间。根据九年制学校对口直升原则,市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学生一律由初中部接收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入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中凡是户籍在安顺市实验学校服务片区内,但不符合“人户合一”条件(属于租住等情况),鉴于市实验学校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明确此类学生由西秀区教科局统筹安排在区内小学就读;学生户籍在市实验学校片区内,但不符合“人户合一”条件,小学在西秀区、开发区辖区内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西秀区教科局、开发区教育局按照学生毕业学校所属区域,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初中就读;西秀区、开发区要按要求接收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人员入学。请西秀区教科局、开发区教育局、市实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此项工作。西秀区教科局、开发区教育局务必严格按照此通知要求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提前安排协调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学生入学有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五)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的前提下,应积极接纳户籍制度改革后经公安部门认定的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各县(区)要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力争一年级不超过45人,七年级不超过50人。新生入学一律采用电脑随机分班,不得根据学生成绩进行划等级分班。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区)要按“双线”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建立联控联保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摸清适龄儿童底数,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科学应用《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等,切实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和已复学学生的稳定就读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做好小学毕业生“小升初”整班移交,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严禁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等,做好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确保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二)关心特殊困难群体入学。各县(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重视关心残疾儿童少年、流浪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入学。根据2017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6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入学,不得拒绝招收。各县(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残疾儿童少年在本地随班就读,或采取送教上门、帮助其联系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等方式,确保本地户籍残疾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流浪儿童少年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无条件安排其入学。各县(区)要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是否按时入学、入学困难是否得到及时解决等纳入开学前后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监测内容,对居家无人看管照顾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要结合个人意愿和村(居)委会的意见优先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就读。   (三)做好优待入学工作。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顺市教育局、安顺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安顺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联〔2020〕1号)执行;对华侨子女和因区域内招商引资、大工程项目建设迁入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在有关单位出具就学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协调安排,学校应积极接收;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县(区)各有关学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做好政策保障人员入学工作。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召开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所提要求责任分解》,开通入学入园直通车,对纳税前10名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至少给一个学前教育或义务教育阶段的优先择校名额,用于企业家子女入学或者激励优秀员工。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等要求保障的,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积极争取政府多部门支持,形成招生入学工作合力。各县(区)、市实验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子女、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整体谋划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制定招生入学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媒体、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布。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原则,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顺市实验学校招生方案要符合西秀区招生方案的总体要求。黄果树要加强与西秀区、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对接联系,确保龙宫镇、黄果树镇、白水镇招生方案符合三县区有关招生工作要求。   (二)做好学籍管理。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要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招生、转学、辍学及疑似辍学等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人班一致、及时标注”的原则,不得存在挂学籍和无学籍学生,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学生转学时,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三)强化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若有给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和学籍转移等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四)加强违规查处。各县(区)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招生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县(区)要加强对校长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防止招生与经济利益挂钩,从源头上防范各领域的违规行为和廉政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要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等。地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组织不力,导致招生工作秩序混乱,社会反响强烈,引发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要切实加强招生全过程管理,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五)加大政策宣传。各县(区)学校要加强释疑解惑引导,广泛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网络、报刊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主要是划片范围、报名入学材料、报名入学程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等入学政策,以及“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非必需的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等,确保群众人人皆知、提前知晓。   (六)强化风险防范。各县(区)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统筹做好本县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校网等平台建设“招生宣传”专栏,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的招生咨询渠道,有效提高宣传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特别是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风险,要提前认真研判,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尤其要关注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安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0851—33221001;   安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851—33226535。   原文标题: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顺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j.anshun.gov.cn/zwgk/zfxxgk/xxgkml/jcjy/202305/t20230525_79893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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