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和上级水利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2、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3、2022年度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现行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各级财政部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包括流域机构,以下简称“水利主管部门”)和水利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下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是指纳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用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第四条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资金渠道和管理阶段,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二)专款专用原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实行专户存储。
(三)效益原则。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筹集、拨付、使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好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决算、监督和考核分析工作;加强工程概预(结)算、决算管理,努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主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对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定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定;
(三)审核下达水利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审批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四)参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
(五)组织调度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核拨资金;
(六)审查并确定有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及标底造价;
(七)监督检查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并对发现问题做出处理;
(八)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第八条 水利主管部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及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
(二)汇总、编报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审批所属单位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三)依法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和拨付水利基本建设资金;
(四)对所属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包括年度计划调整)、工程招投标、竣工验收等进行管理;
(五)对单位(部门)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六)收集、汇总、报送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报告;
(七)督促竣工项目做好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第九条 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
(三)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
(四)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五)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控制费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基本建设资金;
(六)编制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筹集、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收集汇总并上报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编报建设项目的效益分析报告;
(八)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第十条 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任务相适应的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专职财会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机构具体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督。
第三章 资金筹集
第十一条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包括国债专项资金,下同);
(二)用于水利基本建设的水利建设基金;
(三)国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四)经国家批准由有关部门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
(五)经国家批准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向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机构筹集资金;
(六)其他经批准用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第十二条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筹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高息乱集资和变相高息集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内部股票和债券。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概算总投资,多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
(三)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以最低成本筹集成本。
第十三条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的经营性项目,筹集资本金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8]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预算管理及预算内资金拨付
第十四条 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是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按照财政部《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基字[1999]30号)的规定对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一经审批下达,一般不得调整。确须调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六条 水利主管部门申请领用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应根据下达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及下一级水利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资金需求,向同级财政部门或上一级水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建设单位申请领用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应根据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以及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向水利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水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申请领用资金应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
第十七条 财政部门根据水利主管部门申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拨款。对地方配套资金来源不能落实或明显超过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的,要相应调减项目。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
(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
(二)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
(三)资金未按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
(四)有重大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
(五)财会机构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
(六)未按规定要求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或信息资料严重失真的;
第十九条 在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正式下达前。为确保汛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财政部门可根据水利部门提出的申请,预拨一定金额的资金。
第二十条 中央财政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产生的存款利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8]4号)和〈关于国家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地质勘探存款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基字[1999]23号)的规定处理;地方预算内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1998]4号)和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 资金使用
第二十一条 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支付。在项目尚未批准开工以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支付前期工作费用;计划任务书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和概算尚未批准的,可以支付项目建设必须的施工准备费用;已列入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的施工预备项目和规划设计项目,可以按规定内容支付所需费用。在未经批准开工之前,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的财会部门支付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一)经办人审查。经办人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须监理工程师签字;
(二)有关业务部门审核。经办人审查无误后,应送建设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单位领导核准签字。
第二十三条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财会部门不予支付水利基本建设资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二)不符合批准的建设内容的;
(三)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四)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五)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
第二十四条 水利前期工作费是指水利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进行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项目立项前的前期工作费,由负责此项工作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批准的前期工作内容、工作进度进行支付;项目立项后的前期工作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和管理,按勘察设计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
水利前期工作费支出,应严格控制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准的工作内容之内,严禁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截留、挪用和转移前期工作费用。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经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为建设项目筹建、建设、验收等工作所发生管理性质的费用。新建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经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可以按规定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未经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确需发生管理费用的,经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开支。具体开支范围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998]4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程价款按照建设工程合同规定条款、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工程监理情况结算与支付。设备、材料贷款按采购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建设单位与施工、设计、监理或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签订的合同必须详尽,应包括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支付时间等项内容。
第二十七条 预付款应在建设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已经签订,施工或供货单位提交了经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认可的银行履约保函和保险公司的担保书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合同中应详细注明预付款的金额、支付方式、抵扣时间及抵扣方式等项内容。
第二十八条 质量保证金按规定的比例提留,在质量保证期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合同中应详细注明质保金的金额(或比例)、扣付时间和扣付方式等项内容。
第二十九条 基本预备费动用,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经上级有权部门批准。其额度应严格控制在概预算列的金额之内。
第三十条 对于不能形成资产的江河清障费、水土保持治理费、流域规划前期费等费用性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费用开支内容开支。
第六章 报告制度
第三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水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重视和加强建设项目财务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利用电算化手段,及时报送信息资料。
报送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反映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的月报、季报、年报,工程进度报告、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后的投资效益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上报的各种信息资料要求内容完整、数字真实准确、报送及时,严禁弄虚作假。
第三十三条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和上级水利主管部门:
(一)重大质量事故;
(二)较大金额索赔;
(三)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问题;
(四)配套资金严重不到位;
(五)工期延误时间较长;
(六)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水利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与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资金到位、使用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五条 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是否合法,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二)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有无计划外工程和超标准建设;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按办法开支;
(五)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六)应上缴的各种款项是否按规定上缴;
(七)是否建立并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三十六条 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项财务活动实施会计监督。对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基本建设资金的,财会人员应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有关领导仍坚持其决定的,责任由有关领导承担,财会人员应当继续向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反映情况。财会人员明知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不予制止,又不向有关领导反映的,应承担出任。
第三十七条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截留、挤占和挪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擅自变更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以前发布的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提高水利设施防洪抗灾能力,改变水利基础设施和江河防洪体系建设滞后的状况,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1997]7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省水利建设基金由省级水利建设基金的地(市)、县(市)水利建设基金组成。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养路费、交通重点建设费中的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省级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二)国务院确定的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南昌市、九江市以及省确定的有重要防洪任务的景德镇、鹰潭、新余、萍乡、赣州、吉安、上饶、宜春、临川等市从城区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地(市)确定的有重要防洪任务的城市从城区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10%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
(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防洪保安资金,仍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府发[1995]63号)规定征集,统一纳入各级水利建设基金。
(四)来自国内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地区对省内各级人民政府抗洪抢险的捐资,统一纳入各级水利建设基金。
(五)其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用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
第五条 水利建设基金实行分级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具体收取、划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计委、省水利厅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六条 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严格遵循“统一规划、集中使用、保证重点”的原则,水利建设基金首先要用于现有的水利工程建设。
省级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中央水利建设项目省内资金配套;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设施建设;水利工程维护;其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
地(市)、县(市)级水利建设基金首先用于中央和省在当地安排的水利项目资金配套和城市防洪,其次主要用于本级重要水利项目。
第七条 水利建设基金属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先收后支,专项列收列支。每年年初由水利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商同级计划部门后(事业部分除外),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基金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资金到位情况,分期拨付。其中属于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的要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水利建设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定期向同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利建设基金征缴划转情况;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报表。年终,各级水利部门应按财政隶属关系编报水利建设基金财务决算报表;属于基本建设的支出,还应按规定编制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各级财政、计划、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水利建设基金。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计委、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省水利建设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商省计委、省水利厅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
1997年
起实行,到
2010年
止。 2022年度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含绩效管理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信息)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含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承担水利事业发展和水利建设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按照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负责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按照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负责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的具体拟订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承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具体工作。
(3)按照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要求,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的实施。
(4)负责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保护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5)按照节约用水有关政策要求,负责节约用水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和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等具体工作。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涉及的具体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日常管理。
(7)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等具体工作。负责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农村水利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的具体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具体工作。
(9)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直接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
(10)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1)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编制和实施的具体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编制的具体工作,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12)承担全区河湖保护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年初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忠诚担当,拼搏实干,突出抓好乡村振兴水利项目建设和水生态、水安全等重点工作,全面深化“后半篇”文章,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以党建品牌为抓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年初,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实施“旗帜领航”行动,健全和完善周考评制度,开展“日常亮身份、现场亮身份”活动,突出政治引领。二是实施“纪律护航”行动,以“作风能力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入查找干部职工作风上存在的各种“慢性病”,建立问题整改清单132项,夯实作风保障。三是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深化水利党校建设,邀请区内6名讲师授课;开展党员互助培训活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周三夜学等形式,教业务技能11次。四是实施“规范运行”行动,制定细化“五张清单”,压实责任;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规范“三会议课”,严肃组织生活。五是实施“星级创评”行动,试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开展“四个”评先进活动,丰富活动平台。六是实施“联建共进”行动,制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攻坚活动进度公示栏,做到每周一调度,每月一评比;在各项目所在地村党支部中分别共挑选出10余名农村党员,参与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助推水利发展。
2.以河长制为抓手,全力推进河湖共治工作。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年初及时调整河长设置,共设置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1名,设立16名区级河长、109名镇级河长、175名村级河长、798名社级河长。二是整治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区级暗访督查12次,发出21份提示函;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共发现问题22处;四级河长巡河6797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20余个。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河长制“七进”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活动42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悬挂横幅40余幅。组织开展河长制专题培训5次,调训部分河长及有关单位河长制工作人员。河长制工作被中国水利报、四川河湖专栏、绵阳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38次。
3.以有效投资为抓手,全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预计年底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全年目标任务5亿元。一是强化规划先行。编制完成《绵阳市游仙区“十四五”新农水规划》,共规划项目48个,总投资约46亿元。完成《游仙区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涉水空间管控提供基础支撑。持续开展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形成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成果。二是强化项目推进。通过建立工作服务专班等方式强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截止目前,武引渠系2021年水毁岁修工程全部竣工;完成21座小型水库工程治理、30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95座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2座小(一)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18座新增一般债券雨水情测报及安全监测项目建设、信义镇胜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完成天星堰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申报。全面完成魏城河综合治理项目刘家场镇段和仙鹤镇洛水村段工程建设任务,魏城镇鹤林绿洲段、魏城场镇段和东宣星光村段工程建设任务已进入扫尾阶段。三是强化项目储备。对拟建的涪江左岸石马段防洪治理工程、芙蓉溪防洪治理一期二期工程、魏城河三栋碑段防洪治理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争取和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4.以安全管理为抓手,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准备。一是完成预案规程编制。修订《游仙区防汛抗旱总体预案》,编制完成全区12座小(一)型水库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完成全区93座小(二)型水库“三个预案”的编审工作。逐库落实“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二是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累计开展防汛应急演练200余次、培训13次,参加应急演练达3500余人。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印发《关于统筹做好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49处地质灾害点、109处山洪灾害点,逐一落实了防范措施(两张图);针对发现的33处隐患制定整改台账,目前已完成22处整改,其余11项正在整改。四是升级补充监测预警系统。投入25万元强化监测预警运行维护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修复水位雨量站2处,设备更换6处,投入22.77万元新建视频站点3处,在受山洪威胁特别重要的8个危险区安装了警示提醒牌等。五是充实防汛物资储备。储备编织袋3000条,铅丝10吨,砂石料5万立方米,救生衣210件,冲锋舟1艘。六是强化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值)班制度、干部双值班制度,每天不定时抽查水库、危险区、镇(街道)防汛值班值守情况。
5.以服务民生为抓手,全力做好农村供水保障。一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游仙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暨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已通过区政府七届12次会议审议,并批复。二水厂一号过管隧洞已于2022年2月动工建设,目前,一号过管隧洞全线贯通(790米),二号隧洞正在清表和平场,完成厂区临时道路施工,厂区已于2022年10月初动工建设,累计完成土石方量4万余方,完成投资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占年度计划的85%。二是加强农村安全饮水。继续开展供水安全培训,并拉网式检查4次,电话抽查3次,发出整改通知4份。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复核复查,复核组随机抽检6个供水站,截止11月全区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大力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规模化供水率达71.3%。三是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春灌供水和灌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合理编制灌区用水计划,落实逐级申报制度,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完成渠道清淤除障1200余公里(其中斗渠以上渠道350公里),渠道水毁修复7.19公里,渠道平台治理10公里,维修和更换放水口闸7处,对提灌站设备检修、维护和高压线路清障等。截止目前,共向灌区引水5992.56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4099.60万立方米,提供城市供水水源1892.96万立方米),完成22.5万亩栽插任务,实现满栽满插。1-6月农业水费收入236万元,完成全年征收任务。
6.以安全稳定为抓手,全力做好移民后扶工作。一是按时直发直补。2022年收到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预算指标195.81万元,通过“一卡通”实际收直发直补195.185万元;2022年发放养老保障金43.86万元。二是推进移民项目。2022年收到上级下达2021年第三批移民后扶项目资金179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13个,总投资186.68万元,其中移民后扶资金179万元,其他资金7.68万元;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31个,总投资419.88万元,其中移民后扶资金391万元,其他资金28.88万元;2022年第二批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296万元,总投资303.07万元,其中移民后扶资金296万元,其他资金7.07万元。截至目前验收18个项目,共拨付320.68万元项目资金。三是抓好移民维稳。通过上下联动,实行台账管理等方式,掌握不稳定因素动态,尽可能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注重情感交流,多次深入移民家中走访看望,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了解思想动态,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770.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804.1万元,下降17.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8,7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54.14万元,占9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51万元,占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5.65万元,占1.2%。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8,7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11万元,占10.9%;项目支出7,811.19万元,占8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64.6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09.76万元,下降18.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没有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4.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56.87万元,下降22.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4.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5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24.87万元,占0.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7,773.05万元,占97.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2.08万元,占0.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954.14,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2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547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71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防汛(项): 支出决算为4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35.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支出决算数为296.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支出预算数16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数22.00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9.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7.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2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无公务用车。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4.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423人次,共计支出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河长办2022年巡查河湖突出问题检查0.064万元,河湖划界工作检查0.23万元,安全度汛检查0.36万元,移民后扶项目检查0.35万元,水土保持项目检查0.34万元,农村供水项目检查0.29万元,水库出现加固和维修养护项目检查0.58万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我单位不涉及外事接待项目,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10.5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绵阳市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100%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绵阳市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7.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97.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2.6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设施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17.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17.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绵阳市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1年1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2022年度绵阳市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绵阳市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关于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水利建设发展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及时公开;水利建设发展中心关于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6.39,全年项目32个(其中部门项目24个,转移性项目8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4.47,等级为:优。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20个,占比62.50%,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12个,占比37.50%,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及时公开。绩效自评报告正文如下,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1. 2022年度绵阳市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此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区水利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负责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按照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负责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的具体拟订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承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具体工作。
3、按照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要求,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的实施。
4、负责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保护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5、按照节约用水有关政策要求,负责节约用水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落实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和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等具体工作。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涉及的具体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日常管理。
7、负责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等具体工作。负责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负责农村水利建设工作。负责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的具体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具体工作。
9、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直接组织实施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
10、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1、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编制和实施的具体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编制的具体工作,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12、承担全区河湖保护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1人,较上年度减少2人,原因是工作原因人员调动。
(四)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一)以党建品牌为抓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年初,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实施“旗帜领航”行动,健全和完善周考评制度,开展“日常亮身份、现场亮身份”活动,突出政治引领。二是实施“纪律护航”行动,以“作风能力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入查找干部职工作风上存在的各种“慢性病”,建立问题整改清单132项,夯实作风保障。三是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深化水利党校建设,邀请区内6名讲师授课;开展党员互助培训活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周三夜学等形式,教业务技能11次。四是实施“规范运行”行动,制定细化“五张清单”,压实责任;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规范“三会议课”,严肃组织生活。五是实施“星级创评”行动,试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开展“四个”评先进活动,丰富活动平台。六是实施“联建共进”行动,制定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攻坚活动进度公示栏,做到每周一调度,每月一评比;在各项目所在地村党支部中分别共挑选出10余名农村党员,参与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助推水利发展。
(二)以河长制为抓手,全力推进河湖共治工作。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年初及时调整河长设置,共设置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1名,设立16名区级河长、109名镇级河长、175名村级河长、798名社级河长。二是整治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区级暗访督查12次,发出21份提示函;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共发现问题22处;四级河长巡河6797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20余个。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河长制“七进”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活动42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悬挂横幅40余幅。组织开展河长制专题培训5次,调训部分河长及有关单位河长制工作人员。河长制工作被中国水利报、四川河湖专栏、绵阳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38次。
(三)以有效投资为抓手,全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预计年底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全年目标任务5亿元。一是强化规划先行。编制完成《绵阳市游仙区“十四五”新农水规划》,共规划项目48个,总投资约46亿元。完成《游仙区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涉水空间管控提供基础支撑。持续开展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形成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成果。二是强化项目推进。通过建立工作服务专班等方式强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截止目前,武引渠系2021年水毁岁修工程全部竣工;完成21座小型水库工程治理、30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95座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2座小(一)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18座新增一般债券雨水情测报及安全监测项目建设、信义镇胜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完成天星堰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申报。全面完成魏城河综合治理项目刘家场镇段和仙鹤镇洛水村段工程建设任务,魏城镇鹤林绿洲段、魏城场镇段和东宣星光村段工程建设任务已进入扫尾阶段。三是强化项目储备。对拟建的涪江左岸石马段防洪治理工程、芙蓉溪防洪治理一期二期工程、魏城河三栋碑段防洪治理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争取和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四)以安全管理为抓手,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准备。一是完成预案规程编制。修订《游仙区防汛抗旱总体预案》,编制完成全区12座小(一)型水库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完成全区93座小(二)型水库“三个预案”的编审工作。逐库落实“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二是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累计开展防汛应急演练200余次、培训13次,参加应急演练达3500余人。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印发《关于统筹做好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49处地质灾害点、109处山洪灾害点,逐一落实了防范措施(两张图);针对发现的33处隐患制定整改台账,目前已完成22处整改,其余11项正在整改。四是升级补充监测预警系统。投入25万元强化监测预警运行维护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修复水位雨量站2处,设备更换6处,投入22.77万元新建视频站点3处,在受山洪威胁特别重要的8个危险区安装了警示提醒牌等。五是充实防汛物资储备。储备编织袋3000条,铅丝10吨,砂石料5万立方米,救生衣210件,冲锋舟1艘。六是强化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值)班制度、干部双值班制度,每天不定时抽查水库、危险区、镇(街道)防汛值班值守情况。
(五)以服务民生为抓手,全力做好农村供水保障。一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游仙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暨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已通过区政府七届12次会议审议,并批复。二水厂一号过管隧洞已于2022年2月动工建设,目前,一号过管隧洞全线贯通(790米),二号隧洞正在清表和平场,完成厂区临时道路施工,厂区已于2022年10月初动工建设,累计完成土石方量4万余方,完成投资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占年度计划的85%。二是加强农村安全饮水。继续开展供水安全培训,并拉网式检查4次,电话抽查3次,发出整改通知4份。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复核复查,复核组随机抽检6个供水站,截止11月全区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大力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规模化供水率达71.3%。(六)以安全稳定为抓手,全力做好移民后扶工作。一是按时直发直补。2022年收到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预算指标195.81万元,通过“一卡通”实际收直发直补195.185万元;2022年发放养老保障金43.86万元。二是推进移民项目。2022年收到上级下达2021年第三批移民后扶项目资金179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13个,总投资186.68万元,其中移民后扶资金179万元,其他资金7.68万元;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31个,总投资419.88万元,其中移民后扶资金391万元,其他资金28.88万元;2022年第二批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296万元,总投资303.07万元,其中移民后扶资金296万元,其他资金7.07万元。截至目前验收18个项目,共拨付320.68万元项目资金。三是抓好移民维稳。通过上下联动,实行台账管理等方式,掌握不稳定因素动态,尽可能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注重情感交流,多次深入移民家中走访看望,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了解思想动态,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2052.12万元。部门决算收入87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8059.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710.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87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959.11万元(含人员支出847.16万元,公用支出111.95万元);项目支出7811.19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100.6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710.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 0万元)。结转和结余0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相关支出预算管理情况
年度预算执行率100%;政府采购预算3817.51万元,采购执行3817.51万元,采购执行率100%;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决算支出8770.3万元,控制率100%;部门年末固定资产86.72万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86.72万元,出租固定资产0万元。
三、部门主要履职绩效分析
(一)主要履职目标
抓学习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从严治党,持续推进水利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和罐区管理,深入细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做好移民维稳工作。
(二)主要履职情况
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明确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实施“纪律护航”行动,深入查找干部职工作风上存在的各种“慢性病”,建立问题整改清单132项,夯实作风保障。二是开展党员互助培训活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周三夜学等形式,教业务技能11次。三是实施“规范运行”行动,制定细化“五张清单”,压实责任;四是实施“星级创评”行动,试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开展“四个”评先进活动,丰富活动平台。
(二)全力推进河湖共治工作。年初及时调整河长设置,共设置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1名,设立16名区级河长、109名镇级河长、175名村级河长、798名社级河长。组织开展区级暗访督查12次。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河长制“七进”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活动42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悬挂横幅40余幅。组织开展河长制专题培训5次,调训部分河长及有关单位河长制工作人员。河长制工作被中国水利报、四川河湖专栏、绵阳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38次。
(三)全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截止目前,武引渠系2021年水毁岁修工程全部竣工;完成21座小型水库工程治理、30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95座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2座小(一)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18座新增一般债券雨水情测报及安全监测项目建设、信义镇胜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完成天星堰灌区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申报。全面完成魏城河综合治理项目刘家场镇段和仙鹤镇洛水村段工程建设任务,魏城镇鹤林绿洲段、魏城场镇段和东宣星光村段工程建设任务已进入扫尾阶段。
(四)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一是修订《游仙区防汛抗旱总体预案》,编制完成全区12座小(一)型水库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水库调度规程》。编制完成全区93座小(二)型水库“三个预案”的编审工作。二是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累计开展防汛应急演练200余次、培训13次,参加应急演练达3500余人。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印发《关于统筹做好防汛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针对49处地质灾害点、109处山洪灾害点,逐一落实了防范措施(两张图);四是升级补充监测预警系统。投入25万元强化监测预警运行维护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修复水位雨量站2处,设备更换6处。五是充实防汛物资储备。储备编织袋3000条,铅丝10吨,砂石料5万立方米,救生衣210件,冲锋舟1艘。六是强化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值)班制度、干部双值班制度,每天不定时抽查水库、危险区、镇(街道)防汛值班值守情况。
(五)全力做好农村供水保障。《游仙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暨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已通过区政府七届12次会议审议,并批复。二水厂一号过管隧洞已于2022年2月动工建设,目前,一号过管隧洞全线贯通(790米),二号隧洞正在清表和平场,完成厂区临时道路施工,厂区已于2022年10月初动工建设,累计完成土石方量4万余方,完成投资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3%,占年度计划的85%。
(六)全力做好移民后扶工作。一是按时直发直补,二是推进移民项目。2022年收到上级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13个,总投资186.68万元,2022年度第一批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31个,总投资419.88万元,其中移民后扶资金391万元,其他资金28.88万元;2022年第二批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296万元,总投资303.07万元,其中移民后扶资金296万元,其他资金7.07万元。截至目前验收18个项目,共拨付320.68万元项目资金。三是抓好移民维稳。通过上下联动,实行台账管理等方式,掌握不稳定因素动态,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1-1.编制完整: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我单位按照预算法台要求,已将其他收入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管理,不涉及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1-1-2.目标制定: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财政局要求每年开展项目和整体支出几下评价,预算几下评价等工作
1-1-3.编制准确: 自评得分:7.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财政局要求每年开展项目和整体支出几下评价,预算几下评价等工作
1-1-4.支出规范: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2022年决算数据和决算报告
1-1-5.支出控制: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2022年决算数据和决算报告
1-1-6.动态调整: 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2022年决算数据和决算报告以及年中预算调整
1-1-7.预算完成: 自评得分:10.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2022年决算数据和决算报告以及年中预算调整
1-1-8.目标完成: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根据2022年决算数据和决算报告以及年中预算调整
1-1-9.违规记录: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财经纪律整改报告,22年1-10月.1-9月,1-6月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二)综合管理情况
2-1-1.政策执行: 本部门未涉及该指标
2-1-3.收入解缴: 本部门未涉及该指标
2-1-3.预算管理: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2年初无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呀调整预算
2-1-4.采购实施: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在政府采购网上能查询采购信息
2-1-5.配置使用管理: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办公桌椅零星突发性购买时,采用公用经费核算,在建工程未做竣工决算,无法转固,每月及时在四川省资产管理系统完成折旧,及时更新资产变动情况
2-1-6.收益核算: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每月及时在四川省资产管理系统完成折旧,及时更新资产变动情况,我单位不涉及处置国有资产
2-1-7.制度建设: 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制定内控制度
2-1-8.制度执行: 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内控制度
2-1-9.预算编制执行: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预算和决算数据对比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自评公开: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事中监控评价
3-1-2.宣传培训: 自评得分:1.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线上参加培训
3-1-2.结果整改: 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2年财经检查,审计整改回复
3-1-3.应用反馈: 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2年财经检查,审计整改回复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资金的使用用途和目的,区水利中心做到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款项支付规范,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较好地执行了年初和中途追加预算各项资金计划,我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不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的情况;2022年资产配置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做到国有资产与在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准确入账、账账、账实相符。按规定将国有资产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设置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等举措,在单位事务管理中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离”,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内控制度执行是到位的和有效的。2022年我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未超年初预算。2022年部门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按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开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
通过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及运用情况。通过部门绩效管理实施,按时将绩效目标、自评进行公开,并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财政资金支出使用范围,确保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作用,保障了全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防洪效益、灌溉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农业农村增产增收和游仙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预算下达滞后,相应地影响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其原因是中央、省、市专款来自不同的渠道,审核程序复杂,指标下达较慢、资金到位迟缓;(2)财政资金调拨困难,每年结转下年的资金额度较大,财政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收回以前年度的资金额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存量资金,致使单位资金支付不及时形成拖欠和项目推进滞后。
(四)改进建议
主动加强与区财政及上级相关单位的沟通与衔接,确保指标及时下达,资金准时到位,项目按规定时间完成。
(注:绩效自评表以附件压缩包上传至网页)
2、绵阳市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关于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游仙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游财绩〔2023〕9号)要求,本部门于5月组织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55个(人员类项目19个,公用经费项目4个,部门项目24个,转移性项目项目8个),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预算资金11,681.32万元(中央、省补助9,026.6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69.8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499.86万元,其他资金8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8个,预算资金10,399.37万元(中央、省补助7,744.7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69.8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499.86万元,其他资金8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6个,预算资金1,216.40万元(中央、省补助1,216.4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项目1个,预算资金65.55万元(中央、省补助65.55万元)。
二、项目管理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
2022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55个(人员类项目19个,公用经费项目4个,部门项目24个,转移性项目项目8个),实施项目预算执行8,770.34万元(中央、省补助6,153.4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69.8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465.00万元,其他资金82.06万元),预算执行率75.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8个,预算执行7,967.62万元(中央、省补助5,350.76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69.8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465.00万元,其他资金82.06万元),预算执行率76.6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6个,预算执行737.17万元(中央、省补助737.17万元),预算执行率60.60%。社保基金预算项目1个,预算执行65.55万元(中央、省补助65.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5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54个,占98.18%;基本完成1个,占1.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8个,全部完成47个,占97.92%;基本完成1个,占2.08%;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6个,全部完成6个,占100.00%;社保基金预算项目1个,全部完成1个,占100.00%;。
(三)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分析。
项目管理评价具体明细情况(见附件1)。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32个(其中部门项目24个,转移性项目8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4.47,等级为:优。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20个,占比62.50%,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12个,占比37.5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5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79个,全部完成77个,占97.47%;基本完成2个,占2.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量指标61个,全部完成60个,占98.36%;基本完成1个,占1.6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数量指标17个,全部完成16个,占94.12%;基本完成1个,占5.88%;社保基金预算项目数量指标1个,全部完成1个,占100.00%;。
2.质量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5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质量指标共计37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36个,占97.30%;完成质量达80-60(含)%的指标1个,占2.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30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29个,占96.67%;完成质量达80-60(含)%的指标1个,占3.3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质量指标6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6个,占100.00%;社保基金预算项目质量指标1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1个,占100.00%;。
3.时效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5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时效指标共计38个,按时完成35个,占92.11%;未按时完成3个,占7.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31个,按时完成29个,占93.55%;未按时完成2个,占6.45%;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时效指标6个,按时完成5个,占83.33%;未按时完成1个,占16.67%;社保基金预算项目时效指标1个,按时完成1个,占100.00%;。
4.成本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5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标共计34个,全部完成29个,占85.29%;基本完成2个,占5.88%;未完成3个,占8.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成本指标27个,全部完成25个,占92.59%;基本完成1个,占3.70%;未完成1个,占3.7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成本指标6个,全部完成3个,占50.00%;基本完成1个,占16.67%;未完成2个,占33.33%;社保基金预算项目成本指标1个,全部完成1个,占100.00%;。
5.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5个项目涉及经济效益指标共计19个,优秀指标19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济效益指标19个,优秀指标19个,占100.00%;。
6.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5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共计35个,优秀的指标27个,占77.14%;良好指标6个,占17.14%;中等的指标2个,占5.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28个,优秀的指标24个,占85.71%;良好指标4个,占14.29%;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6个,优秀的指标3个,占50.00%;良好指标1个,占16.67%;中等的指标2个,占33.33%;社保基金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1个,良好指标1个,占100.00%。
7.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5个项目涉及生态效益指标共计1个,优秀指标1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生态效益指标1个,优秀指标1个,占100.00%;。
8.可持续效益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5个项目涉及可持续效益指标共计8个,可持续8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可持续效益5个,可持续5个,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可持续效益3个,可持续3个,占100.00%;。
9.满意度指标。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55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共计33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30个,占90.91%;满意度达90-80(含)%的指标2个,占6.06%;满意度达80-60(含)%的指标1个,占3.0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26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26个,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6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3个,占50.00%;满意度达90-80(含)%的指标2个,占33.33%;满意度达80-60(含)%的指标1个,占16.67%;社保基金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1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1个,占100.00%。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评价结论明细情况表(见附件2)。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55个(其中人员类项目19个,公用经费项目4个,部门项目24个,转移性项目项目8个),项目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6.39,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34个,占比61.82%,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21个,占比38.18%。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游财绩〔2023〕9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游仙区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资料,对2022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绩效目标实现评价具体情况自评表(见附件3)。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目标设置不完善,该系统过于机械化,不能真实反映项目具体情况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自评反映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希望设置系统的时候考虑基层实际,以及该系统里面所填写的指标合理科学性,系统操作更加人性化,不要累述同一个事项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本单位将根据自评结果及时整改并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自评报告待2022年部门决算批复后,随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政策(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注:绩效自评表以附件压缩包上传至网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部门安排用
于培训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农田水利建设,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等。
12.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支出。
13.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的是: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理,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及防汛组织,山洪灾害的防治等。
14.农林水(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支出。
15.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水利支出。
16.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利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17.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
18.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农林水(类)水利支出(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提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二、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注:1.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单位公开年度政策(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2.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除涉密敏感内容外,原则上都应予以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
2022年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决算公开附表.xls
2022年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项目绩效报告和评价表.rar
2022年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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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darudong.cn/post/13524.html发布于:2026-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