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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3、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2021年教学点工作会在西北大学召开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819 在陕招生代码:811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学制:三年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陕西省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陕西省公安厅主管,陕西省教育厅进行业务指导。 学院围绕陕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要,立足为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胜任基层公安、司法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实战型、职业型人才。目前,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正在加快推进本科公安院校创建步伐,奋力谱写陕西公安教育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 招生专业、区域和计划 招生专业 2022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类为公安与司法类,招生专业3个,分别为: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安全保卫管理。 招生区域 2022年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在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规模之内,根据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并经教育部备案后,及时、规范、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三 考生资格、测试申请和考核办法 参加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 考生申请 1.拟参加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2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根据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向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2.申请成功的考生还须于2022年3月4日10:00至3月13日17:00期间,登录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官网: (网址:https://www.sxjgxy.edu.cn)进行综合评价测试报名。 测试考核 已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一)文化素质测试 拟参加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考生不再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等其他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笔试),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制定。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参加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所有考生,由学院依据分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标准,进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测试。 1.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历人员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三校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采取面试考试。 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及科目 1.文化素质测试(笔试): 2022年3月19日(周六)9:00—10:00 2.职业技能测试10(专业能力测试、笔试): 2022年3月19日(周六)10:30—11:30 3.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职业技能测试2(技术技能测试、面试): 2022年3月19日(周六)13:30—17:00 测试地点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1号) 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校参加考试。 1、2022年3月23日17∶00前,学院将第一次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招办,并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2、2022年3月29日至3月31日9:00—17:00,被学院第一次预录取的考生须于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进行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第一次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后,如果我院招生计划仍有缺额,2022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学院将在已上报成绩库的本校生源中进行递补预录取,并将预录取考生信息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4、被我院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于2022年4月14日至4月15日9:00—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进行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 录取规则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参加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测试满分为24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12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120分(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能力测试60分、技术技能测试60分)。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而成。折算标准为:科目成绩为A=19分,B=17分,C=14分,D=10分,无成绩=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不含通用技术)成绩折算后相加的总成绩,为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2、“三校生”等其他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为参加学院组织测试的成绩。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为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的成绩。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历人员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三校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技术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后的成绩。 考生高职综合评价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1、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在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规模内,根据考生高职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若高职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高职综合评价总成绩低于100分或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参加我院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最低淘汰比例为1%。 2、考生录取专业原则上遵循考生志愿。 3、学院招生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适应学院警务化管理要求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我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4、凡被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5、 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五 收费及奖助学办法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学院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陕西省发改委的规定执行,学费:6500元∕学年。依据住宿条件,住宿费在800—1200元/学年之间。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68756878 地址:西安市启源二路1号 邮政编码:710021 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xjgxy.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sxjgxy.edu.c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公安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并报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 第三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819,在陕招生代码:8118,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制:三年。 第五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陕西省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陕西省公安厅主管,陕西省教育厅进行业务指导。 学院围绕陕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要,立足为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胜任基层公安、司法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实战型、职业型人才。目前,学院正在全力推进高质量公安院校建设,奋力谱写陕西公安教育追赶超越新篇章。 第六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七条 学校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1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目前拥有浐灞、雁塔、秦都等三个校区。全院学生均在学院浐灞校区学习生活。 第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68756878 地址:西安市启源二路1号 邮政编码:710021 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xjgxy.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sxjgxy.edu.cn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对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招生专业、区域和计划 第十一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9个,其中:公安专业5个(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侦查),非公安专业4个(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安全保卫管理)。 第十二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面向陕西省招生;非公安专业面向陕西省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实际招生省份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根据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类型、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并经教育部备案后,及时、规范、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招生代码及专业代号以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四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招生条件,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非公安专业的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七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十八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本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条 公安专业考生须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陕西省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非公安专业考生须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提档要求,具有被录取的资格。 第二十一条 院校志愿录取规则。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 第二十二条 专业志愿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院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3科总分。 第二十四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十五条 报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认真核对男、女生专业代号,谨慎填报,填报错误将导致无法被录取。 第二十六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录取期间,学院可以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及分专业报考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七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规定,对公安专业学生组织开展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对非公安专业学生组织开展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凡被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院非公安专业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七章 收费及奖助学办法 第三十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学院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陕西省发改委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第三十三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本章程若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29-68756878 11月23日,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2021年教学点工作会在西北大学召开,学院院长程安东、执行院长张光强、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高岭出席会议并讲话,西北大学党委书记王亚杰、校长郭立宏、副校长兼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吴振磊、延安大学副校长谭虎娃、陕西省学位办主任、省教育厅研究生处处长张和平,以及来自陕西MBA七所参办高校研究生院、管理(经管)学院院长与主管副院长,研招办、MBA教育中心主任和学院各部(室)负责老师参加会议。学院副院长赵西萍作工作报告,IACBE认证专家组组长孙卫介绍认证工作情况,与会成员就各自陕西MBA教育中的宝贵经验展开交流,共谋未来发展。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杨希文主持。 西北大学对本次会议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党委书记王亚杰、校长郭立宏对参加会议的各兄弟院校老师们表示了热烈欢迎。会上,郭立宏校长全面介绍了学校改革发展有关情况。他指出,西北大学陕西MBA项目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创新发展之路,近年来,招生规模持续扩大,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培养了一批有影响的优秀企业家、政府官员和中高层管理人员,在促进西部企业家群体成长、推动西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面对新情境、新使命和新机遇,他相信,通过会议的充分研讨,一定能够加强各院校之间的交流合作和资源整合,推动形成多元互动、优势互补的陕西MBA教育发展大格局,为助力陕西追赶超越,服务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高岭回顾了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充分肯定了学院办学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希望学院在总结好已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自觉扛起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政治责任,切实将发展重点聚焦到内涵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培养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导师的教书育人职责;积极对接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服务和融入陕西发展新格局;坚持将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院发展的生命线,严把入口关、质量关和出口关,趟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高质量办学发展之路,助推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 学院副院长赵西萍作工作报告。她围绕“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持续提升治院能力;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努力开拓生源市场,招生录取工作稳中有进;积极开展服务学员“五个一”活动,凝聚校友力量,搭建交流平台;以IACBE国际认证为契机,全面推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以评促建初见成效”四个方面全面总结了学院2021年主要工作,通过数据分析了学院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主要存在问题,并重点就强化教学实践培养、加强培养过程质量控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 学院IACBE认证专家组组长孙卫介绍了认证工作进展情况。他从“领导高度重视,巡视督导与宣传学习有序开展;积极推进综合实训课程,强化学员管理能力培养;完成全部自评估工作,为培养质量提升建言献策”三个方面回顾了认证工作一年来的推进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效,介绍了MBA和EMBA教育项目成果评估计划的实施与自评情况,并就下一步认证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希望各教学点进一步按照认证要求,针对认证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及时提出相应行动计划,实现全员动员,常态化运转,做好模拟认证,全力以赴迎接认证访视。 在交流阶段,来自七所参办高校管理(经管)学院领导分享了陕西MBA教育的工作经验。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田高良、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郭云涛、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谢永平、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李建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夏显力、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王进、西北大学副校长兼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吴振磊作了精彩交流报告,结合各高校在陕西MBA教育中优势与特色,分别在招生工作、教学培养、学生活动、认证工作等方面回顾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了办学中的良好经验做法,分析了教育教学中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就如何持续提高陕西MBA教育质量、拓展生源市场、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在听取发言后,执行院长张光强肯定了各教学点今年在陕西MBA教育各方面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效,阐述了学院下一步重点工作的思路,强调要对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体系进行新一轮的创新和变革,以适应信息化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他指出,2022年是学院建设国内高质量高水平特色鲜明商学院的关键之年,学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陕育才”的初心使命,按照国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新要求,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以完成IACBE认证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实施新的培养方案,以明年开始的2-3年作为学院“教育质量建设年”,推动师资库、案例库、试题库和实践基地库“四库”建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坚持服务需求,创新发展,适度扩大招生规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规章和制度,提高学院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张光强执行院长鼓励各教学点要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办好新时代陕西MBA教育。 程安东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对进一步办好陕西MBA教育提出要求。他指出,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建院25年来,紧跟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成人教育所需,坚持政府支持、大学为主、总部服务、企业合作和创新发展,坚持国家标准、质量第一,聘请理论水平高的教授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这是七所高校共同努力共建的成果,未来要继续加强。他强调,学院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树立为地方经济服务的理念,紧贴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共同探讨“5G+”在工商管理教育中的应用,适应智能制造、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发展趋势,提升MBA教育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程安东院长还详细介绍了“照金农村学院”和“未来经济管理研究院”的筹建思路,希望各教学点老师们能够积极参与到相关课题研究中,进一步精诚合作,共同努力把学院办好。 西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部长李军、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杜勇、MBA/EDP中心主任郭亚军、主任助理韩炜;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陕西MBA中心主任王辉、招生主管张欢;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车阿大、MBA教育中心副主任孙若妮、副主任肖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柴建、陕西MBA教育中心主任施宏伟、MBA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张鹏;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安丰勇、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田原晖、经济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主任赵玉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张静、MBA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孟全省、MBA教育中心认证工作业务主管李璐;延安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王文强、陕西MBA教育中心执行主任白鹏飞、招生主管陈哲;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王龄珺、教学管理部部长王静、市场开发部部长折保宏、后勤财务部副部长刘晓娟、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吴昊沐、教学管理部副部长吴丽娜、学生工作部副部长魏青共同参加会议。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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