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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2022年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第二批)
3、2024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赴北京招聘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及笔试有关事项公告(浙江)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位于名人辈出、文化璀璨的中国革命红船启航地——浙江嘉兴,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重点高级中学,是浙江省唯一冠名清华品牌的基础教育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地处风景秀丽的湘家荡景区,校园环境清新雅致,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学校占地面积130余亩,总体办学规模为36个班。学校紧密依托清华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办学经验,扎根江南文化沃土,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世界名校”为办学目标,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精神,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时代新人。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高中语文 1 语文相关专业 如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不一致,但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则认定为符合专业要求。 2 高中数学 1 数学相关专业 3 高中政治 1 政治相关专业 4 高中地理 2 地理相关专业 5 高中历史 1 历史相关专业 6 高中生物 1 生物相关专业 7 高中心理健康 1 心理学相关专业 8 高中通用技术 1 物理、计算机相关专业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下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两年择业期内(自2020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2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1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按照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嘉兴市属教育系统已实行“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公办学校间的在职教师流动按“市管校聘”跨校竞聘方式进行,不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须在2022年7月16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前取得学历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2.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担任数学或生物学科竞赛教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省特级教师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3.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要求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曾获县(区)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教育教学荣誉称号。 (2)近五年辅导的学生参加高中数学、高中生物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或本人在中学阶段曾获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教师资质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出具由所在学校核发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但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的,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录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可以参加教师招聘,但须于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 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在报名截至目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 咨询电话:0573-83620852(王老师)。 电话咨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6日(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嘉兴教育网上公布(查询)。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20日;笔试地点: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小初部),笔试具体考场安排见校门口公告栏; (2)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 (3)笔试为线下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列入面试范围;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当日在嘉兴教育网上公布(查询)成绩,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与面试 2.1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职称证书、主要荣誉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外地考生参加笔试时,应准备好了相关材料的原件); (3)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4)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2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21日;地点: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小初部),面试具体安排见校门口公告栏; (2)面试采用线下试讲、提问等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 (3)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嘉兴教育网上公布(查询)。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1.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入围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并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http://www.jxedu.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统一在2022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照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教育局、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教育网(http://www.jxedu.net.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咨询电话:0573-83620852(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2228947(市人力社保局) (作者: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钱佳燕) (五)各类特色特长生的录取。根据学校确定并公示的特色特长招生入围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学校特色特长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六)当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不足时,可招收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的学生。市本级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的学生,可同时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 (七)新居民随迁子女录取市本级公办普通高中,按《嘉兴市本级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办法(试行)》(嘉教基〔2014〕22号)规定的条件执行。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中小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9〕25号)精神,落实“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即取得各类特色特长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特色特长招生录取时不受其户籍等条件限制。 (八)对于民办普通高中的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民办普通高中正式聘任并在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填报该校志愿且达到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在招生计划外优待录取。由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对申请优待录取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相关佐证材料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6月20日将相关佐证材料及公示材料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进行资格核查。 二、严格按照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分别是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 (一)提前批 1.名额分配招生。包括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4所学校的名额分配招生。 2.各类特色特长招生。各类特色特长招生包括:嘉兴市第一中学强基计划招生、体育艺术特长;嘉兴市秀州中学省身综合特色、开甲数理特色、体育艺术特长;嘉兴高级中学数理特色课程班、文史特色课程班、体育艺术特长;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数理特色生、人文特色生、体育艺术特长;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博雅文史创新班、勤勇科技创新班、体育艺术特长;嘉兴市第三中学明德文史创新人才培养班、明德传媒创新人才培养、体育特长;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致远人文创新班、足球特长;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尚美创新班、美术特色班、体育艺术特长;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强基创新班、体育美术特长;嘉兴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特色班、美术特长;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美术特色班、艺术特长。 (二)第一批 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政府购买服务生)、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嘉兴市第三中学培优班、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培优班、嘉兴外国语学校培优班、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培优班。 (三)第二批 嘉兴市第三中学、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嘉兴外国语学校、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 三、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一)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政府购买服务生)、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在该批次中的招生计划数(含上述学校特色特长招生计划数)和嘉兴市第三中学培优班、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培优班、嘉兴外国语学校培优班、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培优班招生计划数的总和,按1:1.1划定。 (二)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普通高中在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招生计划数(含各批次学校特色特长招生计划数)的总和,按1:1.02划定。 (三)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备注:1.中本一体化招生计划、嘉兴高级中学中加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计入第二批次招生计划。2.嘉兴市第三中学体教融合招生计划不计入第二批次招生计划。 四、民办普通高中市域统筹补招 (一)第二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市本级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统筹后,可在嘉兴市域范围内,通过志愿填报、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县(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 (二)县(市)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申请统筹招生,可在嘉兴市域范围内,通过志愿填报、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县(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 (三)由省教育厅确定的2023年秋季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可在嘉兴市域范围内,通过志愿填报、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报名参加中考人数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情况,充分考虑各地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等因素,将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统筹分配到各地。省级统筹招生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工作均在招生录取平台上进行,不接受线下报名,不允许线下录取,凡由线下招录的学生一律不予迁移学籍。 民办普通高中市域统筹招生计划(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于6月25日向社会公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中考成绩、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等进行志愿填报。 五、切实遵循考生志愿 (一)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进行,由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数及录取条件自主选择。 (二)考生可根据公布的普通高中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考成绩总分(含考生位次)、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数及录取条件等因素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经普通高中特长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可填报入围学校提前批特色特长招生志愿。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每批次最多可以填报5个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市域统筹补招(含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最多可以填报5个志愿。 (三)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考生登录“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https://gzzs.zjjxedu.gov.cn:86/enrollsys/),输入正确的考生证件号、密码及验证码即可登录,登录后请点击“志愿填报”模块进行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22日14:00—24日15:00,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志愿修改,最终以最后一次修改确认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24日15:00)后,考生不得再进入系统修改志愿,报名点学校须通过网报系统打印志愿确认单,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交报名点学校保存备查。民办普通高中市域统筹(含跨设区市省级统筹)补招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4:00—26日10:00,具体填报办法与正式填报相同。 (四)各普通高中分类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详细图表请扫描文末二维码查看) 各批次学校(班)志愿代码表及填报说明具体如下: (详细图表请扫描文末二维码查看) (五)为保证正常填报志愿,避免出现停电、计算机损坏、网络繁忙无法登录等意外情况造成填报志愿无法正常进行,乃至影响考生的正常录取,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尽量提前上网填报和确定志愿。 六、招生纪律 (一)学生申请入读市本级普通高中必须在网络报名平台上填报相关学校志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未填报任何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私自录取的不予注册学籍。 (二)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改变经核准的招生范围,严禁有偿招生。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违规招收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三)当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不足时,可招收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的学生。学校擅自录取的,录取结果一律无效。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相应核减学校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 (四)各初中学校要通过适当形式召开初三学生志愿填报家长会,并将《2023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家长书》印发给每一位家长和学生,回执联由家长和学生签字后由学校装订保存备查。初中学校要明确告知家长和学生民办学校私自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以外的学生属于违规招生行为,家长在知情的前提下仍允许学生赴该校就读,由此造成学生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等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五)统一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按照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审定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组织学生报到注册。凡已被投档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接受实物捐赠。 (六)普通高中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校长是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纪律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的有关信息,做到招生办法、监督措施等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任何高中学校未经教育部门准许不得到初中学校校内或周边区域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暂停举办现场招生咨询会,招生咨询全部通过网络进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七、其他事项 (一)初三学生普高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如实统计分析本校符合填报普高志愿条件却未填报普高志愿的学生情况,填写《市本级初中学校未填报普高志愿学生名单汇总》,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于6月24日17:00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二)新居民随迁子女录取为市本级普通高中新生后,根据浙江省学籍管理规定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学的,须在规定的时段内办理转学手续;需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和中考成绩单,办理有关证明手续,相关政策须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详细图表请扫描文末二维码查看)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1.2023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3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3.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各批次学校(班)志愿代码表及填报说明 2023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问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嘉兴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现就学校、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1.普通高中招生日程是怎样安排的? 答:预计6月21日晚上22:00左右考生可以查询中考成绩;6月22日14:00—24日15:00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6月24日完成录取;6月25日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公布民办普通高中补招(含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6月25日14:00—26日10:00民办普通高中市域统筹补招(含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志愿填报,6月26日完成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6月28日—29日各普通高中组织高一新生报到。 2.普通高中是否可以跨区域招生? 答:不可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以中考报名所在地为准)招生。地处五县(市)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学校所在县(市)范围内招生,地处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市本级范围内招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在属地生源不足时,经学校申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申请统筹招生后,可以安排市域内跨区域招生。严禁跨设区市招生。 3.考生可以通过何种途径查询中考成绩? 答:今年学生及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中考成绩: (1)考生可通过电脑端登录“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https://gzzs.zjjxedu.gov.cn:86/enrollsys/),输入考生证件号、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登录后在“快捷服务”中点击“中考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2)考生家长可通过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教育E家”应用,以学生家长身份进入后,点击“高中招生”模块,在“栏目导航”中点击“中考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3)短信通道。中考成绩也会以短信形式下发,短信接收者为考生中考报名时填写的家长1手机号,但因手机号码更换、登记错误、手机功能设置等原因,均有可能导致无法收到信息,请以前两种方式查看为主。 中考成绩显示的位次号是指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后,根据剩余考生的中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当考生中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语数英三科总分、语数二科总分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4.考生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答:6月22日14:00—24日15:00,考生登录“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https://gzzs.zjjxedu.gov.cn:86/enrollsys/),输入考生证件号、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登录后在“栏目导航”中点击“志愿填报”进行填报;考生家长也可通过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教育E家”应用,以学生家长身份进入后,点击“高中招生”子应用,在“栏目导航”中点击“志愿填报”进行填报。因志愿填报内容较多,建议使用电脑网页端进行志愿填报。 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确定,最终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24日15:00)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填报志愿系统修改和确定志愿。 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等不得干预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 5.普通高中志愿、中本一体化学校志愿、中职学校志愿可以兼报吗? 答:高中段招生包括普通高中招生和中职学校招生(含中本一体化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根据中考成绩、高中招生计划等同时填报中本一体化学校志愿、市本级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录取时,先进行中本一体化招生录取,再依次进行普通高中特色特长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第一批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第二批招生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市域补招录取(含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中职学校招生录取。考生一旦被学校录取,则不得再参加后续学校录取。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6.考生该如何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答:考生可根据公布的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考成绩、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及录取条件等因素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第一批次学校志愿仅限于中考分在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填报;中考分在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所有考生(含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均可填报第二批次学校志愿;中考分在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经普通高中特长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可填报入围学校提前批特色特长招生志愿。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每批次最多可以填报5个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市域统筹补招(含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最多可以填报5个志愿。 7.考生通过特色特长测试取得入围资格后可以放弃吗? 答:可以。由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在中考之后进行,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录取,如果考生不填报取得特色特长招生入围资格学校的相关项目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后续志愿的录取。 8.未达到市本级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是否可以填报市本级普通高中志愿? 答:当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不足时,可招收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的学生。市本级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的学生可以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最终是否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中考总分,依“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结果而定。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不能填报市本级公办普通高中志愿。 9.考生志愿填报后,普通高中学校是怎么录取的? 答:除提前批志愿外,每个批次所填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录取时,将考生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高者优先投档,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在投档时依次逐个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 10.在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是否都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答:不是。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普通高中在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招生计划数(含各批次学校特色特长招生计划数)的总和,按1:1.02划定,大于普通高中实际录取人数。最终是否被普通高中录取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中考总分,依“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结果而定。 11.普通高中提前批、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录取完成后,考生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该怎么办? 答:普通高中提前批、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录取完成后,考生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可以查询民办普通高中市域补招(含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中考成绩、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等因素,自主选择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市域补招(含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志愿,网上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4:00—26日10:00,6月26日当天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可以选择填报中职学校志愿,参与中职学校招生录取。 1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如何补招? 答: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经学校申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申请统筹招生后,可在嘉兴市域范围内,通过志愿填报、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市本级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市本级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以外的学生;因生源不足需市域统筹补招时,不得录取考生所在县(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以外的学生。凡是违规录取的必须一律清退。 13.考生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答:6月25日,考生可通过电脑端登录“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https://gzzs.zjjxedu.gov.cn:86/enrollsys/),输入考生证件号、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登录后在“快捷服务”中点击“录取结果查询”查看录取结果;考生家长还可通过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教育E家”应用,以学生家长身份进入后,点击“高中招生”子应用,在“栏目导航”中点击“录取结果查询”查看录取结果。 14.考生如何咨询普通高中学校相关招生事宜? 答:家长和学生可通过学校公开的咨询电话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咨询(见下表)。 2023年市本级普通高中 招生咨询方式汇总表 学校、咨询电话 微信公众号 嘉兴市第一中学 嘉兴市秀州中学 嘉兴高级中学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 嘉兴市第三中学 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 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 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 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 嘉兴外国语学校 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 来源:嘉兴教育发布 编辑:邓美丽 责编:羊丰伟 根据《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赴北京公开招聘2024年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精神,现已完成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现将资格审核结果及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42人报考,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了资格审核,共有40人资格审核合格(资格审查结果以现场报名直接确认)。各招聘岗位均达到开考要求。 二、核减的招聘岗位 根据《公告》规定,下列招聘岗位因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予以核减。 三、线下笔试安排 1.形式内容:形式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思想理论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10:30——12:00,笔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西郊宾馆。 3.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考试。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4.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进入面试的比例。 点击查看>>> 核减的招聘岗位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 2023年11月24日 原标题: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赴北京公开招聘2024年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文章来源:http://www.jxedu.net.cn/art/2023/11/24/art_208_1063784.html速看!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出炉(附问答)→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速看!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出炉(附问答)→、速看!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出炉(附问答)→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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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darudong.cn/post/13316.html发布于:2026-01-20



